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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标题:潍坊世贸中心楼盘未完工竟交房         档案编号:ZF-258-1474-6788
档案性质:不良信息
档案内容:

(见习记者 杨金涛)2010年在世贸中心楼盘买的一套90平米房子,本该在2011年5月份就交房,而直到2011年12月17日才接到“可以拿钥匙”的通知。随后,世贸中心业主王先生走进自己的新房才发现:屋内竟还没通上自来水,燃气、电表、燃气表等配套设施也没有,就连网线接口也只是一个摆设。

“一旦收了房,开发商停止计算违约金是一方面,配套设施没弄好,以后房子出了问题怎么办?”王先生无不担忧地告诉记者。

反映:自来水都没通,开发商就交房

近日,读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于2010年在世贸中心楼盘买了一套90平米房子,按合同本该在2011年5月份交房,但直到2011年12月17日,王先生才接到“可以拿钥匙”的通知。而进了新房才发现:屋内竟然还没通上自来水。燃气、电表、燃气表等配套设施也没有,就连网线接口也只是一个摆设。

不过,王先生强调,关键问题就出在:开发商单方面把交房时间定在了2011年12月16日,也就是说从这天起,开发商将停止计算违约金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即使是拖了这么久才交房,他和其他业主现在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违约金。“开发商告诉我们,违约金暂时不给我们。开发商把它先抵了物业费和装修押金后,再让我们2012年3月1日再去拿剩余违约金的支票。” 王先生说。

同时,记者在网上看到,网名叫“九天.122009”的市民发了一篇题为“潍坊世贸中心的房子不具备交房条件,却忽悠业主收房”的爆料贴,对该小区收房问题总结为:“无水、无电表、无电话,小区配套设施还没完工,根本无法入住。”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注明了交房时应具备的条件,其中涉及水电以及接驳条件等应该一应俱全。“现在国家都规定没达到居住条件不能交房,而开发商却让我们限期收房,是没道理的。一旦收了房,开发商停止计算违约金是一方面,配套设施没弄好,以后房子出了问题怎么办?”王先生无不担忧地告诉记者。

实地探访:急着住,部分业主已开始装修

根据读者爆料,2011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胜利东街和潍县中路交汇处的世贸中心楼盘处。小区的路面和台阶等都没有修整,也没有大门和院墙。但在现场,记者看到已有零星的住户开始装修自己的房子了。采访中,记者跟随业主王先生走进几户正装修的业主家中一探究竟。

“你看看这还能住吗?连这水泥台阶都没有拾掇好。”一进楼门,王先生就指着一旁有点破损的水泥台阶向记者说道。在电梯口对过的墙体上,一个电源接口处的外壳已经破了一个洞。“这是我们业主敲开看的,里面什么接口都没有,是个摆设。”王先生说。

在14楼东侧一套正在装修的房子内,房屋主人孙先生正在领着室内设计人员给自己的新房设计装修方案。在这处140平方米的屋内,记者看到水泥地面上的塑料管线都裸露在外,墙壁上除了几个插座外,没有任何设施。“我们也没办法,急着住,刚刚拿了钥匙。虽然没有供上水,但我们先提前装修着吧。开春就可以住进来了。对于延期交房违约金,我们也顾不上了。另外,我们还交了210元钱的物业费。”孙先生说。

对此,在现场办公的今朝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栋楼里确实还没有供上自来水,这对拿钥匙的业主来说,确实很不方便。“出现这个事,和眼下开发商普遍手头紧、急着回笼资金不无关系。”

开发商说法:业主可退钥匙和物业费,正式交房时间难保证

2011年12月29日中午,带着上述疑问,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处。售楼处一名杨姓销楼人员向记者表示,这座楼盘确实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方。公司领导已开会决定将尽快安装各种设施,明年3月份就可以正式交房了。

对此说法,2011年12月30日9时许,记者电话采访开发商——潍坊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以求证。在电话中,该公司办公室刘主任答复:“这是谁告诉你们的?这个事情我们已妥善解决了。现在这件事是具体如何解决的及其最近进展,你可以问一下售楼处。”随后,刘主任给记者一个现场售楼处的电话号码。
 

随即,记者打电话咨询该售楼处,电话那头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让业主收房,只是让他们来看看,也就是验房。而对于具体什么时间正式交房,我们也不敢保证。不过我们将会以尽快的速度完善配套设施,到时会及时通知业主收房。对于开发商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问题,届时,业主可以自由选定要现金或者是抵物业费。”

截至记者发稿时,业主王先生告诉本报,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已给业主们挨个打电话进行了说明:已拿到钥匙的业主,现在可以选择退回钥匙或者继续持有。退回钥匙的,开发商将按最终交房时间来计算违约金,而业主交的物业费目前也可以退回了。“但他们也只是口头通知。对于以后能否顺利收房,我们业主还是有些不放心。”王先生说。

 

友情提醒:收房、验房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

对新房满怀希望的购房者是否已经做好功课?了解房屋收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就趁现在。

问题一:不能按时收房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一般会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或者及时与客服经理联系,重新约定时间,用书面形式确认。如果由于开发商单方面原因造成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就要遵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

问题二:收房程序不利于购房者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签定时对收房程序没有约定的,可以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验房时如果出现情况,也可向开发商讨说法。

问题三:配套承诺不兑现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其中也包括整个小区的外墙面颜色与用材是否与开发商的售房承诺一致。

 对策:签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楼时间、收楼程序,如先验楼、无异议后再收等细则;验楼时要有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标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同时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稳妥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问题四: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购房者需要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现在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没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以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某某文件”等字样,并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五:建筑质量毛病多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开发商陪同验房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该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就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六: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对策: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还要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发布媒体:潍坊广播电视报·城市周报
发布时间: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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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